
醉駕是指因飲酒而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個人意志,在這種狀態下駕駛機動車的行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駕駛。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成為醉駕。醉駕是一種違法行為,我們一定要杜絕醉駕。醉駕犯了第幾條刑法的規定?跟著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醉駕犯了第幾條刑法的規定
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公安部下發了《關于公安機關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犯罪案件的指導意見》,明確表示,對經檢驗駕駛人血液酒精含量達到醉酒駕駛機動車標準的,一律以涉嫌危險駕駛罪立案偵查。此外,還首次針對有些司機試圖通過當場喝酒等方式蒙混過關的,明確規定只要其達到醉酒駕駛機動車標準,也應當立案偵查。
2011年4月2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審議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草案明顯加大了對醉駕的處罰力度,醉酒駕駛機動車輛擬將一律吊銷駕照,并在5年之內不得重新取得。
專家表示,本次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修正,主要是考慮到實施的新《刑法》增加了對醉酒駕駛機動車行為作出刑事處罰的規定,是為了和《刑法修正案(八)》相銜接,從而更好地有效懲治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飲酒駕車
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醉酒駕車
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醉駕 一律吊銷駕照
新修訂的《刑法》中的“危險駕駛”入罪引起社會高度關注,明顯加大了對醉駕、飆車等危險駕駛行為的懲罰力度。
根據最新的修改,醉酒駕駛機動車,不管情節是否惡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將按照“危險駕駛”定罪,處以拘役,并處罰金。
現行規定
暫扣駕照6個月以下
現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對醉酒后駕駛機動車行為做出的處罰規定是: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15日以下拘留和暫扣3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
現行道路交通安全法還規定,一年內醉駕被處罰兩次以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醉駕的行為在現行的法律規定中肯定是觸犯了有關的刑法,所以自己被有關的部門處罰是肯定的,因此自己在具體的問題的解決中,需要進行一定的申訴,盡量減少自己的處罰,但是自己不能有著僥幸的心理,認真的踐行有關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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