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觀行為不相同。搶劫罪表現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強制方法,強行劫取公私財物,而搶奪罪表現為乘人不備公然奪取數額較大的財物,使他人來不及反抗;客體不完全相同。搶劫罪不但侵犯了他人的財產權利,還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權利,而搶奪罪則一般只侵犯了財產權利。
搶劫罪是使用暴力,或者是使用了脅迫的方式,比如說用語言威脅,“不交出錢就傷害當事人”等,以這種形式來達到當場占有他人財物的目的;搶奪罪則是趁人不注意時實施搶占他人財物的行為,比如趁別人看手機的時候,把包包搶走了。但如果包主人察覺到了不放手,強行將包搶走,就由搶奪轉化成了搶劫。
搶劫罪與搶奪罪之間主要有四點不同,1、客體要件不同。搶劫罪侵犯的是復雜客體,即公私財產所有權和公民的人身權利。搶奪罪侵犯的是單一客體,即公私財產的所有權。2、犯罪客觀方面不同。3、犯罪后果要求不同。4、主觀故意的內容不同。
202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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