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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關于上述的問題,解答如下, 【法律意見】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48個月至60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的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規定,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備案。
根據你的問題解答如下, 可以的。女性到了五十歲社保沒有買滿十五年,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自由職業人員是55周歲退休?,F在參保,到55周歲時需要再補繳10年才能享受待遇。補繳分二種,一種是一次性的補繳10年,一種是按年再繳10年,即65歲享受待遇。需要5年以后看當地的政策?!秾嵤粗腥A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第二條: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擴展資料:一次性養老補償金是指自2006年1月1日以后達到退休年齡但個人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被保險人,不發給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同時發給一次性養老補償金,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一次性養老補償金標準為:按被保險人的全部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繳費每滿一年,發給二個月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繳費年限計算到月,保留兩位小數)。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險中的一個險種。社會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多渠道籌集資金,對勞動者在年老、失業、患病、工傷、生育而減少勞動收入時給予經濟補償,使他們能夠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項社會保障。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繳納比例是:職工所在企業繳納20,職工個人承擔8。以前的規定是,單位那20里面的一部分和個人的8全部劃入個人賬戶,現在單位繳費不再劃入,僅個人繳的那8劃入個人賬戶。2017年10月18日,同志在報告中指出,要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你好,社保繳納是以月為單位的。每月月初繳納,每月1-10日是社保審核期,當月社保是從當月工資扣減,但工資是次月發放,所以你離職當月公司會向社保機構申報減員,你的社保則不再繳納。
本案存在幾個問題: 1、國家明令禁止“以租代征”,你說的征收應該是外村人承包該土地發展養殖業。外村人要想承包你們村的土地必須要經民主議定程序,經村民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是村民代表同意。 2、不知該土地原來是否是基本農田或是其他農用地,在基本農田上禁止修建養殖場。 3、建養殖場根本不需要征收土地,只是部分管理房等要辦理農轉用,具體規定如下:養豬廠的畜禽舍等生產設施及綠化帶用地,按照農用地管理,不需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管理和生活用房、疫病防控設施、飼料儲藏用房、硬化道路等附屬設施,屬于永久性建(構)筑物,其用地比照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管理,需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4、辦養殖廠還需要經歷相關備案等程序:外村企業或個人申請規?;笄蒺B殖的,經縣級畜牧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縣(市)、鄉(鎮)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積極幫助協調用地選址,并到縣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辦理用地備案手續。其中,生產設施及綠化帶用地占用耕地的,應簽訂復耕保證書,原址不能復耕的,要依法另行補充耕地;附屬設施用地涉及占用農用地的,應按照規定的批準權限和要求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5、關于土地邊界問題,沒有法律強制性規定,你享必要的相鄰權,對方可以主張地役權,如果養場影響了你土地的耕種和收割,可以要求對方賠償。
【法律意見】 在勞動仲裁勝訴后規定的期限內公司并無給錢意向的時候,可以拿著裁決書去申請強制執行(裁決書生效的三個月內),要求公司支付金額。會通知公司在規定期限履行支付義務,否則會根據勞動者提供的公司財產線索采取查封、扣押、凍結資產等強制措施。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條 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申請執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應當依法執行。 勞動仲裁勝訴后,如果雙方未在15天內到,那么裁決書生效。裁決書生效后公司沒錢支付的,勞動者到基層申請強制執行。即使公司沒有錢,也可以強制執行公司的辦公用品、應收賬款、辦公車輛以及其他可以變現的財產。強制執行的含義: 人民按照法定程序,運用國家強制力量,根據發生法律效力文書明確具體的執行內容,強制民事義務人完成其所承擔的義務,以保證權利人的權利得以實現。發生法律效力的文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種:民事判決書、實現擔保物權裁定、確認調解協議裁定、支付令等。它們一經生效,義務人即應自動履行。如拒不履行,權利人可申請人民強制執行。提出申請的權利人稱申請人,被指名履行義務的人稱被執行人。
1、交通部門現場勘查。交警部門對現場勘查記錄經復核無誤后應要求當事人或見證人在現場圖上簽名。為檢驗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車輛和當事人相關證件。 2、交通部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交警部門經過調查后,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3、交通部門組織賠償調解。在確認傷者治療終結或確定損害結果后,如果事故當事人同意進行賠償調解,交警部門可以組織調解。調解次數一般不超過2次。調解不成,填寫《調解終結書》,告知當事人在法定時效期間向人民。也可以不申請調解,直接向人民。 4、向人民。委托律師或者自行向人民,一般在事故發生地基層人民提訟。在法庭審理過程中,各方可以在主持下調解,達成調解協議。調解不成的,由依法判決。
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的,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據上述規定。其中。刑法第二十三條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犯罪較輕的;情節較輕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對照你所提的情況,是自首。刑法第六十七條犯罪以后自動投案,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可以免除處罰,是犯罪未遂,故意未遂是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對于未遂犯,可以免除處罰。被害人不追究的話,犯罪較輕的,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對于自首的,應該會在三年以下予以量刑,可能會判決緩刑,甚至是免除處罰,處死刑
根據你的問題解答如下, 1、交通部門現場勘查。交警部門對現場勘查記錄經復核無誤后應要求當事人或見證人在現場圖上簽名。為檢驗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車輛和當事人相關證件。 2、交通部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交警部門經過調查后,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3、交通部門組織賠償調解。在確認傷者治療終結或確定損害結果后,如果事故當事人同意進行賠償調解,交警部門可以組織調解。調解次數一般不超過2次。調解不成,填寫《調解終結書》,告知當事人在法定時效期間向人民。也可以不申請調解,直接向人民。 4、向人民。委托律師或者自行向人民,一般在事故發生地基層人民提訟。在法庭審理過程中,各方可以在主持下調解,達成調解協議。調解不成的,由依法判決。
XX作為園長、法人代表,幼兒出事要負法律責任。XX依據:《最高人民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XX【第七條】對未成年人依法負有教育、管理、保護義務的學校、幼兒園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職責范圍內的相關義務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損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損害的,應當承擔與其過錯相應的賠償責任。XX第三人侵權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學校、幼兒園等教育機構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補充賠償責任。
你好,雇員受傷的賠償責任是一種侵權責任?!蹲罡呷嗣耜P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規定,“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雇主承擔賠償責任。雇主承擔賠償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狈芍赃@樣規定,是因為在雇主對雇工的管理活動中,雇員是為雇主完成工作的,雇主是受益人。雇主應當盡到更多的注意責任。雇員為雇主從事勞動,其利益歸屬于雇主,責任也首先歸屬于雇主。既然雇主對雇員的賠償責任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那么這種責任的成立就不需要審查雇主主觀上存在過錯與否,即無過錯要承擔責任,有過錯更應承擔責任。雇主承擔責任的條件為: 1、受害人需為雇員?! ?2、受害人需在進行受雇工作中而遭受損害?! ?3、雇主需沒有免責事由。
你好,光脾切除是八級,交通事故認定書出來后會建議當事人雙方進行調解解決此案,如果調解不成,當事人可以根據交通責任事故認定書的責任劃分要求對方賠償損失,人身損害賠償的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交通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如果構成傷殘了,還要到司法鑒定中心進行傷殘等級鑒定,根據傷殘級別計算殘疾賠償金,以上賠償項目的計算是有具體標準的,同時還需要了解戶口性質、工作收入等情況才可以確定,如有需要可委托律師根據你們的情況計算賠償清單,如還有疑問和需要可致電律師進行詳細咨詢
您好,關于這個問題,我的解答如下, 一、分配主體為死亡賠償金的賠償權利人。 賠償權利人首先是指與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范圍內的近親屬即 第一順序繼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順序繼承人完全不存在時,才開始由 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死亡賠償金的分割不同于遺產分配。 1、死亡賠償金原則上應由家庭生活共同體成員共同取得,當事人未請求分割的,人民不主動予以分割,當事人請求分割且賠償協議未明確賠償項目,應視為是對權利人物質損失與精神損害的混合賠償。 2、在分割該筆賠償金前,應扣除已實際支付的喪葬費用,并優先照顧被撫養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應根據與死者關系的親疏遠近、與死者共同生活的緊密程度及生活來源等因素適當分割,而非等額分配。當然,如果繼承人明確表示放棄或轉讓的,應尊重其意思表示。 三、債權人可否對死亡賠償金提出主張。 1、死亡賠償金不同于遺產,它具有人身專屬性,即專屬于受害人的近親屬,死者生前的債權人沒有請求權,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賠償金抵債。 2、賠償義務人也不能以死者生前欠其債務為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賠償金。 四、死亡賠償金不根據死者生前的遺囑分配。 1、遺囑是自然人按照法律的規定處分自己的財產,安排與此有關的事務,并于死亡后產生法律后果的單方民事法律行為,因而遺囑事實上也就是對遺產的處分行為。 2、而死亡賠償金并非死者的遺產,不能通過遺囑的形式對其進行處分,只能按補償原則在繼承人之間適當分割。
派出所首先會進行調解。如果當事人的行為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如果屬于防衛過當,要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吨伟补芾硖幜P法》 第九條對于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斗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后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并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提起民事訴訟?! 缎谭ā贰 〉诙畻l 【正當防衛】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敺佬l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φ谶M行行兇、、搶劫、、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于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罪量刑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對罪的量刑標準規定如下:第三百八十五條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是罪。國家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以論處。第三百八十六條對犯罪的,根據所得數額及情節,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處罰。索賄的從重處罰。第三百八十八條國家工作人員利用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請托人財物或者收受請托人財物的,以論處。第三百八十三條對犯罪的,根據情如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個人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二)個人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并處沒收財產。 (三)個人數額在五千元以上不滿五萬元的,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個人數額在五千元以上不滿一萬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現、積極退贓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予刑事處罰,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四)個人數額不滿五千元,情節較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較輕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酌情給予行政處分。對多次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處罰。
你好,報警處理,申請傷情鑒定: 1、如果構成輕傷或輕傷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傷害罪,依法應被追究刑事責任。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傷情鑒定為輕微傷,只能要求民事賠償,受害者可直接向要求人身損害賠償;同時可以要求給予行政處罰。 3、公安機關立案后,受害者還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當然也可以直接向要求人身損害賠償。 4、人身損害賠償的項目包括: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交通費、傷殘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1、取保候審期間讓去做筆錄,主要是核實案情、履行報告義務,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及時到案。 2、《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人民、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案件情況,責令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項或者多項規定: (一)不得進入特定的場所; (二)不得與特定的人員會見或者通信; (三)不得從事特定的活動; (四)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保存。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兩款規定,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證金,并且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 對違反取保候審規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你好,關于上述的問題,解答如下, 員工不服從加班,不可以扣績效獎。 根據《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規定,排除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用人單位安排加班應當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征得勞動者同意,且每天加班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勞動者有權拒絕加班,知會主管或者安排加班的管理人員即可。 因此,員工不服從加班,是依法行使權利,用人單位因此扣績效獎違法。但是,用人單位按照《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安排加班的情形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一條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四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第二十五條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勞動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標準計算,處以罰款。
你好,關于上述的問題,解答如下, 如果你現在的名字是在原名基礎上改的,可以把原來那個名字加到“曾用名”里去,否則,不可以。<br />政策參考:<br />《江西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第九十六條 公民申請變更姓名,屬未成年人的,應當經未成年人父母雙方或者監護人協商一致;十周歲以上未成年人變更姓名的,還應當征得其本人同意;對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的未成年人,以本人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十六周歲以上未滿十八周歲的,可自主決定本人姓名的變更。<br />第九十七條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變更姓名:<br />(一)宗教名與世俗名改換的;<br />(二)因收養或解除收養關系及父母離異或再婚等原因需變更子女姓名的;<br />(三)姓名或者姓名的諧音違背公序良俗或有辱人格或易造成性別混淆的;<br />(四)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br />(五)在同一學?;蚬ぷ鲉挝粌刃彰耆嗤?,給生活、工作帶來不便的;<br />(六)因戶口登記機關工作失誤,造成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人口信息管理系統記載的姓名不一致的;<br />(七)婦女原冠夫姓申請去掉夫姓,或稱氏改為姓名的;<br />(八)公安機關認為確需變更姓名的其他情形。<br />第九十八條 除變更婦女去掉夫姓和稱氏改為姓名外,其余的人在更名后,應作為曾用名在戶口登記簿上保留。<br />第九十九條 機關、團體、學校等單位的職工變更姓名的,必須有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準予變更的證明。<br />第一百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姓名變更登記:<br />(一)正在服刑、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的;<br />(二)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的;<br />(三)公安機關規定不予辦理的其他情形。
對于這個問題,解答如下, 全部或部分采用立體交叉與控制出入,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駕駛人,對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乘坐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本法另有規定的、 123號令規定?! 〉诰攀畻l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執勤交警均可以對乘坐人處以罰款20元的處罰,乘坐人員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車輛通行高速公路時。凡是在副駕駛上不佩戴安全帶的,罰款50元; 6?! ?二)副駕駛不戴安全帶罰款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罰款5元,具有四條以上的車道、(城市快速路是指--城市道路中設有分隔帶。副駕駛必須佩戴安全帶的規定早在舊交規中已經有明確規定,副駕駛乘坐人員也應當使用安全帶,機動車行駛時,處警告
您好,對于您提出的問題,我的解答是, 一、交通事故醫藥費誰墊付: 1、法律上并沒有肇事方必須墊付醫藥費的相關規定。因為在交通事故發生后,只有交警給予的責任認定書,才能判定事故雙方的主次責任,以及賠償金額。所以在此之前,肇事方該不該墊付醫療費用,完全是出于自愿,誰也不能強迫他。因此受傷方,在面對肇事方不墊付醫療費時,也要及時治療,以免耽擱最佳治療時間。 2、醫療費用在產生后,通常由這三方共同承擔:受傷方、肇事方、保險公司。但是根據責任認定書中的責任劃分,賠償比例會有所不同。 二、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條: 醫療機構對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應當及時搶救,不得因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支付搶救費用;搶救費用超過責任限額的,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最高人民關于人民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以下簡稱《查封規定》)第十七條“被執行人將其所有的需要辦理過戶登記的財產出賣給第三人,第三人已經支付部分或者全部價款并實際占有該財產,但尚未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手續的,人民可以查封、扣押、凍結;第三人已經支付全部價款并實際占有,但未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如果第三人對此沒有過錯,人民不得查封、扣押、凍結?!?,該條規定的出臺對人民執行此類案件起了重要的作用。 一、該司法解釋出臺的背景 最高人民副院長A有就《查封規定》答記者問中講到“查封、扣押、凍結措施是人民執行工作中廣泛使用的極為重要的執行措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以下簡稱民事訴訟法)、《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和《關于人民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的許多條文涉及查封、扣押、凍結措施。但是,執行工作是一項操作性、實踐性很強的司法活動,執行中遇到的各類問題非常復雜,由于上述法律和司法解釋的條文較為原則,不夠詳細、具體,加之對一些問題未作規定,許多情況下無法可依,導致執行實踐中實施查封、扣押、凍結措施時存在一定程度的隨意性和失范,影響了部分案件的執行。為了進一步規范查封、扣押、凍結措施,維護執行當事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權益,最高人民根據民事訴訟法等法律的規定,在廣泛征求國家、行政管理機關、專家學者及社會公眾意見的基礎上,結合人民執行工作的實踐經驗,制定了《查封規定》。 在起草過程中,我們堅持貫徹憲法原則,尊重和保障人權,保護民事主體的財產所有權;考慮到我國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的快速發展,既要從實際出發,又要有一定的超前性;注意吸收其它國家和地區先進的立法成果;既要為解決執行難提供法律措施和手段,也要進一步規范執行秩序,以最大限度地維護當事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權益?!痹撝v話闡述了《查封規定》出臺的必然性和出臺的目的。以下分別談談。 1、《查封規定》出臺的必然性 馬克思主義認為:“無論是政治的立法或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明和記載經濟關系的要求而已”。我國經濟日益發展,社會不斷進步,尤其是以來,我國的經濟、社會發展更是日新月異,原來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和《關于人民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等的規定在當時是有存在基礎的,但現在已遠遠不能滿足司法需要,在法律沒有對其進行具體規定之前,用司法解釋來規定是非常必要的,也是符合我國國情的。 具體到該條。這之前,司法實踐中對于被執行人將其所有的需要辦理過戶登記的財產出賣給第三人,第三人已支付全部(或部分)價款并實際占有該財產的這類案件做法各異。多數認為,《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5條規定,房地產轉讓、抵押,當事人應按有關規定辦理權屬登記;《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第六條規定,城市私有房屋所有權轉移或房屋現狀變更時,須到有關部門辦理所有權轉移或房屋現狀變更登記。從而認為,對于被執行人將其所有的需要辦理過戶登記的財產出賣給第三人的,不管第三人是善意還是惡意,有無過錯,是否支付價款,是否實際占有該財產,一律按可以查封、扣押、凍結處理。少數則認為這樣做有失公平而不采取查封、扣押、凍結措施。該條的出臺對這類案件的處理是非常必要和及時的。 2、《查封規定》出臺的目的 《查封規定》出臺的目的是規范查封、扣押、凍結措施,維護執行當事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權益。 ( 1)、規范查封、扣押、凍結措施 如前所述,一般采取上述兩種方式,這是認識問題。但有極少數因“地方保護主義”或某些法官為了私利而出現“同一處理相同案件適用不同措施”的現象?!恫榉庖幎ā返某雠_對于規范查封、扣押、凍結措施起到有法可依的作用。 ( 2)、維護執行當事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權益 維護執行當事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權益是《查封規定》出臺的根本目的,“規范查封、扣押、凍結措施”是從外部行為對人民執行案件進行約束和指引,根本目的還是為了實現人民的判決和裁定,是為了維護執行當事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權益,是為了實現民法的公平、正義,是為了整個社會的和諧。 二、《查封規定》第十七條規定的內涵 《查封規定》第十七條“被執行人將其所有的需要辦理過戶登記的財產出賣給第三人,第三人已經支付部分或者全部價款并實際占有該財產,但尚未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手續的,人民可以查封、扣押、凍結;第三人已經支付全部價款并實際占有,但未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如果第三人對此沒有過錯,人民不得查封、扣押、凍結?!痹摋l規定分兩個部分,前部分是對有過錯的第三人的規定,后部分是對沒有過錯的第三人的規定,以下分別分析。 1、對有過錯的第三人的規定 前面一部分雖然沒有特別指出是對有過錯的第三人的規定,但我們從后部分的規定不難看出前部分是對有過錯的第三人的規定,該部分的規定是對其類財產交易行為的一般規定,因為 ( 1)、我國對需要辦理過戶登記的財產所采取的立場并非統一規定,但有關法律、法規實際上采登記要件主義立場。如《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5條、《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第六條規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條的規定,等等。既然這些法律、法規對相應的財產規定需登記過戶,人們就應該遵守這些規定,在交易這類財產時就應及時辦理過戶登記手續,使這類財產的登記名和權利人相同。需登記即需公示的財產就恢復到:“一般情況下足以證明出讓人有處分權,所以,按照這種法定公示方式轉讓的,就要產生公信力,善意受讓人出于對公示的信賴,當然應當取得相應的權利。否則,連法定方式都無法保證出讓人確有處分權,交換失去了最起碼的法律保障,人們便不敢安心地進行交換,社會經濟也就無常發展?!边@種依法辦事的狀態。 這部分規定也是我國法治的需要,法律既然要求這類財產的轉讓需登記過戶,個人和單位就應該依法登記過戶,在商品交易中交易主體都形成這種依法辦事的良好習慣對經濟的快速發展,對我國社會的繁榮發展,對我國法治的建設意義都極大。 ( 2)、這部分規定在客觀方面包括了后部分規定的全部情況 這部分包括“第三人已經支付部分或者全部價款并實際占有該財產”兩種情況,而后部分只有在“第三人已經支付全部價款”這一種情況。 既然是對這類財產交易行為的一般規定,人民在處理這類案件時首選的措施是能采取強制措施,除非該第三人能證明是無過錯的第三人的那種情況。 2、對無過錯的第三人的規定 后面一部分是對無過錯的第三人的規定,該部分對無過錯的第三人規定的不能采取強制措施的條件非??量?。 首先,第三人必須是在人民采取查封、扣押、凍結措施前就已經支付了全部價款; 其次,第三人必須是在人民采取查封、扣押、凍結措施前就已經實際占有該財產;再次,第三人對未辦理過戶登記手續必須沒有過錯。完全符合這三點,人民才不得查封、扣押、凍結。這體現了我國對保護這類第三人利益的“從嚴”的態度。這部分如此嚴格的規定,卻又規定了,理由是: ( 1)、我國是法治國家,交易主體必須依法辦事,如果不依法辦事就應承擔不利的后果。所以應該從嚴。 ( 2)、但從另一個方面來講該規定的存在又有必要性。 首先,由于我國目前的登記制度較為混亂和不規范,登記的程序和審查制度也尚待改進,并且,無論現代登記制度多么、完善,仍不能完全避免登記權利內容與實際權利狀態不一致的情況發生,故登記中的錯漏在所難免; 其次,社會現象非常復雜,有些被執行人有意或利用我國目前的登記制度的缺陷、或有意為無過錯第三人登記過戶制造障礙,將其所有的需要辦理過戶登記的財產不登記過戶。為了保護無過錯的第三人的合法利益,我們應該給這種無過錯的第三人一個救濟的途徑。即雖嚴但為了實現社會的公平、公正還應給這種無過錯的第三人救濟機會。 需說明的是,無過錯第三人不等于“善意取得”的第三人,它們的區別有: 首先,“善意取得”的第三人是根據動產和不動產來定義的,而無過錯第三人是根據需要辦理過戶登記來定義的;其次,“善意取得”是一種取得財產的制度,而無過錯第三人是只在我國人民施行的強制措施中才出現的一種處理方法。再次,“善意取得”取得的財產本身是無處分權人的財產,無過錯第三人占有的財產是被執行人交易時具有處分權的財產。第四,“善意取得”要求在取得財產時善意,無過錯第三人不但在占有時善意無過錯,而且在登記過戶時要求及時、勤勉、無過錯,單有善意不行。 它們也有一定的聯系,如,都是善意的,都因此可能取得財產權利等。 三、實踐中適用該條的方法 1、被執行人將其所有的需要辦理過戶登記的財產出賣給第三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都可以查封、扣押、凍結: ( 1)、交易價款未全部支付的; ( 2)、未占有該財產的: ( 3)、非善意占有該財產的: ( 4)、未辦理過戶登記手續有過錯的。 2、舉證責任的分配 無過錯第三人不但要證明自己交付了全部價款、實際已占有了該財產,而且還需證明未辦理過戶登記手續本人無過錯。這是對自己未能及時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而應付出的代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解答如下, 一般可以帶衣服、被褥,毛巾,牙膏、牙刷等日常生活用品。拘役,是剝奪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實行強制勞動改造的刑罰方法。在中國刑罰體系中,拘役是一種介于管制與有期徒刑之間的一種主刑,拘役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數罪并罰時不得超過一年。拘役由公安機關在就近的拘役所、或者其他監管場所執行;在執行期間,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法律依據: 1、《刑法》第四十二條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第四十三條 【拘役的執行】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在執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第四十四條 【拘役刑期的計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2、《條例》第十一條收押人犯,應當對其人身和攜帶的物品進行嚴格檢查。非日常用品應當登記,代為保管,出所時核對發還或者轉、勞動改造機關。違禁物品予以沒收。發現犯罪證據和可疑物品,要當場制作記錄,由人犯簽字捺指印后,送案件主管機關處理。對女性人犯的人身檢查,由女工作人員進行。第二十四條人犯應當自備衣服、被褥。確實不能自備的,由提供。
根據你的問題解答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五條規定:“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有前款行為騙取國家稅款,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給國家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 1)受教育是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在當代,只有接受教育,掌握知識才能獲得良好的就業機會,為社會創造更多的財富;才能豐富和完善自己,享受現代文明。因此,從公民的自身發展和對國家的要求來講,受教育,是我國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 2)受教育是公民的一項基本義務:教育是促進社會進步、經濟繁榮的巨大力量,是國家發展的先決條件。我國實現四個現代化,科學技術是關鍵,基礎在教育。每個公民都有責任通過受教育掌握先進的科學文化知識,提高思想德水平,提高技術業務水平,力爭為國家的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多做貢獻。因此,從國家的繁榮發展和對公民的要求來講,受教育又是公民的一項基本義務。
根據你的問題解答如下, 某空調安裝公司安裝師,在戶外安裝空調時,不慎中暑暈倒,被工友送至醫療治療至今,已花去醫療費余元。事后,他找到公司報銷相關費用,但遭到拒絕。那么在上班時高溫中暑,勞動者能申請工傷嗎? 根據出臺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勞動者從事露天崗位工作以及用人單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就視為高溫作業。勞動者因高溫作業引起中暑,經診斷為職業病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但注意,需要滿足中暑、職業病這些條件。在高溫環境下工作引發的中暑,才能屬于工傷的范疇,個人生活中暑則不算,必須到指定的職業病醫療機構進行鑒定。一般高溫中暑不容易認定工傷,因為職業中暑診斷不同于塵肺病、矽肺病等職業病,可能過拍片等直觀地了解病情。中暑是一種急癥,大多中暑者不可能“舍近求遠”送往指定醫院,且經過治療后,相關癥狀就會緩解,屬于已過性癥狀,所以職業鑒定有難度。只有那些中暑后無法繼續工作,留有嚴重后遺癥的能涉及工傷認定。 當中暑未達到傷殘等級的評定標準,用人單位應該為中暑職工報銷住院費用。
對于這個問題,解答如下, 1、年所得額:是指工資薪金收入總額; 2、應納稅所得額:是指年所得額-費用扣除額; 3、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個人所得稅(persoetx)是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既包括居民納稅義務人,也包括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居民納稅義務人負有完全納稅的義務,必須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境外的全部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而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僅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是國家對本國公民、居住在本國境內的個人的所得和境外個人來源于本國的所得征收的一種所得稅。在有些國家,個人所得稅是主體稅種,在財政收入中占較大比重,對經濟亦有較大影響。
當然有影響,交通違法以身份證號(也就是機動車駕駛證編號)進行錄入,有交通違法未處理不能辦理駕駛證相關的業務(包括換領、審驗等)。逾期不來接受處理,并且經公告三個月仍不來接受處理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因為你僅持有C1車型的駕駛證,騎摩托車屬于準駕車型不符,去處理打處罰單時會有如下處罰: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一次記12分),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拖移機動車(無人替代駕駛時)。機動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內發生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被記滿12分的,注銷其實習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摩托車沒注冊上牌和買保險處罰參考如下:<br />1、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污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一次記12分),罰款20至200元,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br />2、不按規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車輛至依照規定投保后,并處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二倍罰款。
對于這個問題,解答如下,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汽車在抵押期間內,車子物權已經不屬于車主所有。所以這時候車主出售抵押車,購車者也是無法擁有汽車所有權。當然這時候車主還在繼續還款,因此貸款機構也是沒有權利出售抵押車。如果購車者希望能夠過戶,那么必須要等到解除抵押之后才能申請辦理,否則只能擁有汽車使用權。過戶的方法:合法的抵押車雙方或者三方應當到機動車的登記機關(即當地的車管所)辦理抵押登記。登記的記錄可以在《機動車登記證》內顯示(該證中有專門的一頁是抵押登記記錄,其中有抵押的時間和時效以及變更、注銷的記錄)。要想抵押車能夠過戶,就必須要先解除抵押,所以若是汽車在抵押期間,那么最好還是不要購買,若是車主不能按時還款,那么后期的損失將會由購車者承擔,這樣會造成非常大的損失。購買已經辦理注銷抵押登記的機動車時,應盡快到車管所辦理過戶手續,只有這樣才能避免買回來之后被原車主回著擔保公司銀行之類的收回或者盜回。
你好,關于上述的問題,解答如下, 《實施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于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或者應稅服務。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商譽、商標、著作權、有形動產租賃,僅指專用于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商譽、商標、著作權、有形動產租賃。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業服務。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或者交通運輸業服務。 (四)接受的旅客運輸服務。 (五)自用的應征消費稅的摩托車、汽車、游艇,但作為提供交通運輸業服務的運輸工具和租賃服務標的物的除外。 第二十五條非增值稅應稅項目,是指非增值稅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商譽、商標、著作權除外)、銷售不動產以及不動產在建工程。 非增值稅應稅勞務,是指《應稅服務范圍注釋》所列項目以外的營業稅應稅勞務。 不動產,是指不能移動或者移動后會引起性質、形狀改變的財產,包括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均屬于不動產在建工程。 個人消費,包括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 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12個月的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工具、器具等。 非正常損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盜、丟失、霉爛變質的損失,以及被執法部門依法沒收或者強令自行銷毀的貨物。 這里納稅人可以簡單掌握一個原理,就是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可否抵扣進項,主要是看你購買貨物或應稅勞務是干什么用,如果是用于增值稅應稅項目,則進項稅額可抵扣,否則就不能抵扣。
對于這個問題,解答如下, 你說的情況不是很明了,如果是警察打死服刑人員的,應該構成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或故意罪。判刑一般在十年以上。法律依據:虐待被監管人罪,它是指、拘留所、等監管機構的監管人員,對被監管人進行毆打或者體罰虐待,情節嚴重的行為。根據《刑法。第248條的規定,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傷殘、死亡的,依本法第234條關于故意傷害罪、第232條關于故意罪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監管人員指使被監管人毆打或者體罰虐待其他被監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王凡律師 3分鐘前接洽了一條交通事故領域的問題
林子淇律師 4分鐘前接洽了一條刑事辯護領域的問題
律圖浙江律師 2分鐘前接洽了一條其他領域的問題
律圖南充律師 3分鐘前接洽了一條勞動糾紛領域的問題
律圖浙江律師 4分鐘前接洽了一條醫療糾紛領域的問題
陳萍律師 1分鐘前接洽了一條房產糾紛領域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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